石油沥青期货合约可以持仓到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
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将对自然人客户的该月份持仓进行强行平仓。个人投资者通常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客户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上期所规定的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合约月份的15日,该日期之前投资者可以自由买卖期货合约,过了最后交易日,未平仓的合约将进入交割程序。
除了持仓时间限制外,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还有持仓限制:1.在交割月,石油沥青期货的持仓限制为500手;2.在交割前一个月,石油沥青期货的持仓限制为1500手;3.在交割前两个月,石油沥青期货的持仓限制为80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