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交割品包装要求如下:
1.包装标识要求
强制标识内容:商标、产品名称(如“聚氯乙烯”)、产品标准号(如GB/T 5761-2018)、净质量(25±0.25kg)、生产厂名称及地址、产品型号(如SG-5、SG-7等);
标识方式:需清晰、牢固,确保在正常运输和储存中不脱落。
2.包装材料要求
可选包装形式: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织袋、牛皮纸与聚丙烯编织物复合袋;
性能要求:防破损、防污染、防泄漏。
3.包装规格要求
净含量:每袋25±0.25kg(误差率±1%);
包装单位:每吨40袋,总净含量1000kg(不计溢短);
计量工具:需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衡器;
4.包装成本说明
包装物价格已纳入期货合约价格,交割时无需额外支付。包装不符合标准导致的损失由交割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