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纯苯期货限仓分为三个阶段。
1、一般月份阶段:从合约上市起至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四个交易日。此阶段采用比例限仓与绝对限仓相结合的方式,当合约单边持仓总量不超过4万手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为2000手;当合约单边持仓总量超过4万手时,持仓限额则调整为单边持仓总量的5%。
2、交割月前一月阶段:从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至该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此阶段采用绝对限仓方式,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收紧至400手。
3、交割月份阶段:进入交割月后,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额进一步收紧至200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持仓限额为0手,即个人客户不得持有纯苯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必须在交割月前将持仓平仓了结。
此外,对于期权持仓,也有相应的持仓限额规定:纯苯期权持仓限额为10000手,且与标的期货合约分别限仓,期权持仓不计入期货限仓。这种分阶段限仓制度的设计,既满足了市场参与者的一般套期保值和投机需求,又有效防范了临近交割时的市场风险,确保合约平稳进入交割环节,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