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盘行情

外盘行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正文

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6-13 16:03:03 作者:糖沫沫 来源:大连商品交易所
0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期货业务细则》修改对照表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第六条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第六条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基准交割仓库和非基准交割仓库(详见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名录》),交易所可视情况对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

聚氯乙烯指定交割仓库分为集团交割仓库和非集团交割仓库。集团交割仓库下设分库,分库经集团交割仓库授权开具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相关权利义务由集团交割仓库承担。

第十七条 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第十七条 聚氯乙烯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

聚氯乙烯集团交割仓库的分库可以开具仓库标准仓单或者厂库标准仓单。分库开具仓库标准仓单的,该分库的交割业务办理参照适用聚氯乙烯仓库有关规定。分库开具厂库标准仓单的,集团交割仓库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认可的银行履约担保函或者其它担保方式,该分库的交割业务办理参照适用聚氯乙烯厂库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站也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曲合期货;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我们尊重作者版权,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沪铜主力 -- -- --
沪铝主力 -- -- --
线材主力 -- -- --
热卷主力 -- -- --
橡胶主力 -- -- --
沥青主力 -- -- --
燃料油主力 -- -- --
螺纹钢主力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苹果主力 -- -- --
红枣主力 -- -- --
花生主力 -- -- --
棉花主力 -- -- --
白糖主力 -- -- --
PTA主力 -- -- --
甲醇主力 -- -- --
动力煤主力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鸡蛋主力 -- -- --
生猪主力 -- -- --
豆油主力 -- -- --
棕榈油主力 -- -- --
焦煤主力 -- -- --
铁矿石主力 -- -- --
乙二醇主力 -- -- --
聚乙烯主力 -- -- --
品种 最新价 涨跌额 涨跌幅
原油主力 -- -- --
20号胶主力 -- -- --
国际铜 -- -- --
低硫燃料油主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