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的公告,内容为: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版经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修订版 |
现行版本 |
第二条 能源中心系依照《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期货市场自律管理职能的法人。 能源中心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能源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50亿元,总股本分为等额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人民币9949.5亿元,出资认购股份比例为99%,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5000万元,出资认购股份比例为1%。 |
第二条 能源中心系依照《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具有期货市场自律管理职能的法人。 能源中心由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能源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总股本分为等额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一元。上海期货交易所出资人民币49.5亿元,认购股份比例为99%,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股份比例为1%。 |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