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会员对豆一期货的结算数据有异议,需要在不迟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遇特殊情况,会员可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后二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那么将视作会员已认可豆一期货结算数据的正确性。遇特殊情况造成交易所不能按时提供结算数据,交易所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数据的时间。
交易所采用发放结算单据或电子传输等方式向会员提供豆一期货当日结算数据。其中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当日成交合约表》、《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当日平仓盈亏表》、《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当日持仓表》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资金结算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