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标准仓单的交割保证金是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交割月份合约结算价计算。
1、卖方客户将黄金期货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2、卖方会员将黄金期货标准仓单交给交易所。
3、交易所将黄金期货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4、买方会员将黄金期货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黄金期货标准仓单或货款应在申请日后一交易日14:00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内完成。
自2021年5月17日起,允许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及其附件规定的金锭制作标准仓单履约交割。按照GB/T 4134-2003生产的金锭不得入库制作成标准仓单,原已制成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黄金期货交割流程:
1、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交割日12:00之前,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交割日(含当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2、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3、买方交款、取单:交易所于交割日结算时以内转方式划转买方交割货款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买方于当日结算后取得黄金标准仓单;
4、卖方收款:交易所于交割日结算时以内转方式划转卖方交割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