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
要注意,用于黄金期货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能低于99.95%。除此之外,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2、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3、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
黄金期货交割程序采取的是五日交割法,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交割日:卖方在第一交割日内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第五交割日(含当日),第五交割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第三交割日: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卖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支付给卖方。
第四、第五交割日:卖方交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