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实物交割应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
黄金期货的实物交割应当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的名义在交易所内进行。会员不得因其客户等违约而不履行黄金期货合约交割义务。对不履行交割义务的,交易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黄金期货实物交割过程:
1、卖方交标准仓单。卖方在交割日12:00之前,将已经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仓储费用由卖方支付到交割日(含当日),以后的仓储费用由买方支付;
2、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
3、买方交款、取单。交易所于交割日结算时以内转方式划转买方交割货款并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买方于当日结算后取得黄金标准仓单;
4、卖方收款。交易所于交割日结算时以内转方式划转卖方交割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