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期货卖方会员最晚可以在最后交易日后第五个工作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至交易所。
如果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还会对会员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具体比例如下:
1、会员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3至10天的,每天处以货款金额0.5‰的滞纳金;
2、会员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11至30天,每天处以货款金额1‰的滞纳金;
3、会员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30天的,视作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以货款金额20%的违约金。
未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会在卖方会员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后清退。
如果在第三交割日闭市后未办妥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交易所当日对相应交割头寸以该合约交割结算价收取不低于15%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