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纹钢期货交割品是有一个明确生产时间限定的,应该是不能够超过连续的十天才可以,并且应当是以最早的螺纹钢生产日期作为该仓单的生产日期。
每一仓单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
用于交割的螺纹钢每一仓单的标的实物应当作为一个堆放垛位进行堆放。交割螺纹钢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应当符合GB/T 1499.2-2018《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螺纹钢期货合约标的规定:
合约标准品设计为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的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或HRBF400牌号的螺纹钢(俗称Ⅲ级钢)。
替代品为φ16mm、φ18mm、φ20mm、φ22mm、φ25mm的符合国标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335或HRBF335牌号的螺纹钢(俗称Ⅱ级钢)。
HRB400牌号的螺纹钢的屈服强度高于HRB335牌号的螺纹钢,在建筑中达到同等强度要求用HRB400牌号比用HRB335牌号能够节约钢材的用量,因此选择HRB400作为标准品符合国家行业导向,虽然目前产量低于HRB335,但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市场HRB400、HRB335牌号中φ16mm—φ25mm规格的螺纹钢流通量较大,市场价格基本一致。
上海期货交易所考虑到未来产业发展远景和交易所引导产业升级和服务国民经济的责任,以符合国标Ⅲ级钢为标准品,符合国标Ⅱ级钢作为替代品,替代品交割的贴水标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