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原油期货交割费用包括有:
1、检验费:由各指定检验机构按现行收费标准向原油入出库时的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
2、仓储费:人民币0.2元/桶•天,由指定交割仓库向货主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取。能源中心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仓储费的收费标准并另行通知。
3、交割手续费:人民币0.05元/桶,但是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原油交割手续费标准暂调整为0(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能源中心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018年3月26日,国内原油期货在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上市,其平台建设、市场参与主体、计价方式等诸多方面与国内现行期货品种有所不同,实行“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 的基本思路。
1、“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交割国际化和结算环节国际化,以方便境内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参与,并依托国际原油现货市场,引入境内外交易者参与,包括跨国石油公司、原油贸易商、投资银行等,推动形成反映中国和亚太时区原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
2、“净价交易”就是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区别于国内目前期货交易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的现状,方便与国际市场的不含税价格直接对比,同时避免税收政策变化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3、“保税交割”就是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主要是考虑保税现货贸易的计价为不含税的净价,保税贸易对参与主体的限制少,保税油库又可以作为联系国内外原油市场的纽带,有利于国际原油现货、期货交易者参与交易和交割。
4、“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