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合约规则如下:
交易品种:中质含硫原油
交易单位:1000桶/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桶(交易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最小变动价位:0.1元(人民币)/桶
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合约交割月份: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
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以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期: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交割品质:中质含硫原油,基准品质为API度32.0,硫含量1.5%,具体可交割油种及升贴水由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另行规定。
交割地点: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5%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SC
上市机构: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对于国内原油期货的交易品种是中质含硫原油,这样设计主要基于两点考虑:
1、该类品种的原油资源相对丰富,是中东原油的主要品种,更为重要的是,也是中国和区域进口原油的主要品种,中国约60%、日本约85%的进口原油来自中东。利用期货市场形成该类原油的价格基准不仅符合亚太和远东区域市场的实际,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经济利益。
2、目前欧美两个原油期货作为轻质低硫原油的价格基准,地位稳固,而中质含硫原油还无权威基准市场,我们可以通过实施错位竞争建立此类原油价格基准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抢夺并获取此类品种原油的定价权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