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的入出库损耗补偿按照下述公式由入出库货主补偿指定交割油库,并在指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由货主与指定交割油库进行结算:
1、入库损耗补偿=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签发数量×0.6‰×(燃料油入库完成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最近月份燃料油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交割升贴水)。
2、出库损耗补偿=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注销数量×0.6‰×(燃料油出库完成前一交易日交易所最近月份燃料油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交割升贴水)。
其中燃料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吨,交割数量应当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燃料油期货交割实行保税交割,即以燃料油指定交割油库保税油罐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燃料油作为交割标的物进行期货交割的过程。
燃料油入库时检验机构由卖方在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出库时检验机构由买方在指定检验机构中选择。
指定交割油库若对买方或者卖方选择的检验机构有异议,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选择指定检验机构。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由交易所确定。买方、卖方和指定交割油库应当配合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工作。入库时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出库时的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