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规定原油入库之前应由指定的检验机构对船舱和指定交割仓库内的原油商品进行取样、化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取样样品分为A样、B样和C样:
1.A样是指对船舱内原油进行取样;
2.B样是指对指定交割仓库内的原油商品进行取样;
3.C样是指完成原油入库之后,对交割仓库内的原油再次进行取样。
原油期货质量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能源中心交割商品质量标准才能生成标准仓单;数量检验以指定检验机构签发的数量检验报告为准,按照本细则上市品种期货合约部分的具体规定执行。
因货主交割商品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商品变质(达不到能源中心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货主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货主监收商品入库时,货主应当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货主不到指定交割仓库监收的,视为货主同意指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期货合约交割商品应当提供质量证明、检验证书等交割必备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