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油期货保税标准仓单交割步骤具体如下:
1、卖方客户将保税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期货公司会员用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2、卖方会员将保税标准仓单交给交易所;
3、交易所将保税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4、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保税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交易所分配仓单的原则是“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
燃料油的交割应当在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二个工作日内完成。该二个工作日分别称为第一、第二交割日,第二交割日为最后交割日。
卖方应在最后交易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发票。若买卖双方在当日14:00之前办妥保税标准仓单、货款、交易所规定发票等交割事宜的,交易所当日即清退其相应的保证金;当日14:00之后办妥的,交易所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清退相应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