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所库容充足的前提下,交易所会充分尊重货主的意愿,并在收到符合交易所规定格式和内容的入库申请材料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批准相关货物入库。
一旦交易所批准了货物入库,货主必须在交易所设定的有效期内,将货物发送至交易所指定的交割油库。目前,这个入库有效期为交易所批准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此外,交易所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入库有效期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交割流程的顺畅进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货主在进行入库操作时,应密切关注交易所的通知公告,以便及时了解和遵循最新的入库政策和要求。
在进行燃料油期货入库申报前,货主需要与码头、港口、管道运输公司、海关以及商品检验等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进行充分协调,确保各个环节符合规定并顺畅运作。同时,货主必须在燃料油预计入库的15天前通过期货公司会员向交易所提交正式的入库申报手续。
提交的入库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同时,货主需按照每吨30元的标准支付申报押金,这笔押金会从会员期货公司的结算准备金账户中扣除。
当货主顺利完成入库手续并成功取得保税标准仓单后,交易所会将原缴纳的申报押金全额退还至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
若实际入库的燃料油数量仅执行了申报数量的一部分,未执行部分的申报押金将被用于补偿指定交割油库;若申报数量完全没有被执行,则全部押金都需要补偿给指定交割油库。
若实际入库的燃料油数量在期货合约规定的溢短允差范围内,那么货主所缴纳的入库申报押金将会全额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