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盘行情
外盘行情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的修改已由大连商品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8月第1个交易日起施行。
原条文
修改后条文
第二十六条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第二十六条 豆油标准仓单在每年的3、7、11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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