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期货有替代交割品。镍期货合约中一共有两种可以进行替代交割的商品,两种替代交割品的质量规定有所不同。
第一种是符合国标GB/T 6516-2010 Ni9999规定,其中镍和钴的总含量不小于99.99%的电解镍。
第二种是符合ASTM B39-79(2013)规定,其中镍的含量不小于99.8%的电解镍。
用于实物交割的电解镍,应当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者认可的指定品牌。
镍期货交易是进行实物交割的,由交易所期货公司仓库交割,与个人投资者是没有关系的,到期账户没交割的话交易所都会统一交割的。
镍期货交割品质量标准:
1、每一仓单的溢短不超过±3%,磅差不超过±0.1%。
2、每一仓单的电解镍,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或者指定品牌、同一质量品级的商品组成。
3、每一仓单的电解镍,应当是交易所注册或者指定的品牌,附有质量证明书。
4、仓单应当由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规定验收合格后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