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存在危险,因为黄金期货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的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具体流程为进入交割期后,卖方提交有效仓单,买方提交足额货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实物交割要求以会员名义进行。客户的实物交割需由会员代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进行,所以不存在什么危险。
黄金期货实物交割的质量规定:
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
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应符合下表规定,金含量以杂质减量法确定,所需测定杂质包括但不限于下表所列杂质元素:
牌 号 |
化学成分,% |
|||||||
Au,≥ |
杂质含量,≤ |
|||||||
Ag |
Cu |
Fe |
Pb |
Bi |
Sb |
总和 |
||
Au99.99 |
99.99 |
0.005 |
0.002 |
0.002 |
0.001 |
0.002 |
0.001 |
0.01 |
Au99.95 |
99.95 |
0.020 |
0.015 |
0.003 |
0.003 |
0.002 |
0.002 |
0.05 |
其他规定按GB/T 4134-2015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
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