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持仓被强平的原因包括: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为负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
2、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
3、黄金期货持仓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
4、违规受到处罚;
5、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6、其他原因。
强行平仓的执行原则:强行平仓先由会员自己执行,时限除交易所特别规定外,一律为开市后第一节交易时间内。若时限内会员未执行完毕,则由交易所强制执行。因结算准备金小于零而被要求强行平仓的,在保证金补足前,禁止相关会员的开仓交易。
强行平仓的执行步骤:
1、交易所以“强行平仓通知书”的形式向有关会员下达强行平仓要求。通知书除交易所特别送达以外,随当日结算数据发送,有关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
2、开市后,有关会员应当首先自行平仓,直至达到平仓要求。执行结果由交易所审核;
3、超过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而未执行完毕的,剩余部分由交易所直接执行强行平仓;
4、强行平仓执行完毕后,由交易所记录执行结果存档;
5、强行平仓结果随当日成交记录发送,有关会员可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