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材期货交割违约情况有两种,分别是买方违约以及卖方违约,具体如下所示:
1、买方违约指线材期货在规定交割期限内,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行为。
2、卖方违约指线材期货规定交割期限内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的行为。
发生交割违约后,交易所于违约发生当日16:30以前通知违约方和相对应的守约方。违约通知通过会员服务系统发送,会员服务系统一经发送,即视为已经送达。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给出的合约细则可知,线材期货在交割违约之后,按照违约情况具体的处理措施有两种:
1、单方面违约:如果是买卖双方其中一方出现单方面违约情况是,会由线材期货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部分合约价值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此时上海期货交易所会退还守约方的货款或者标准仓单,并终止本次交割。
2、双方违约:如果是线材期货的买卖双方都出现违约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会直接按照终止交割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对双方分别处以违约部分合约价值5%的违规惩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