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可以办理黄金期货的交割预报。客户的交割预报应当通过其委托的会员办理。
货主向指定交割金库发货前,应当向交易所办理入库申报(交割预报)。内容包括品种、等级、数量、发货单位及拟交货地等。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考虑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指定货主交金金库。货主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有效期内向已批准的入库申报中确定的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未经过交易所批准入库或未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入库的金锭不能用于交割。
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可以选择发货日。但只能选择在货主提交提货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其中一个交易日为发货日。
在发货日前的某一交易日,交易所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发货日通知货主,该交易日为发货通知日,货主应当自发货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到库提金。
指定交割金库发货时,应当及时填制《标准仓单出库确认单》(一式二份,货主和指定交割金库各执一份),并妥善保管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