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第一交割日时,买方就需要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内容包括品种、牌号、数量及指定交割仓库名等,这时卖方交标准仓单,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
目前,白银期货采取的还是五日交割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交割日:卖方交标准仓单,买方做申报意向。卖方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将已付清仓储费用的有效标准仓单交交易所。买方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书。
第二交割日: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易所根据已有资源,按照“时间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安排”的原则,向买方分配标准仓单。
第三交割日:买方交款、取单。买方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货款并取得标准仓单。卖方收款。交易所应当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将货款付给卖方。
第四、五交割日:卖方交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是采用标准仓单交割白银期货的流程:
1、卖方客户将标准仓单授权给卖方期货公司会员以办理实物交割业务;
2、卖方会员将标准仓单提交给交易所;
3、交易所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会员;
4、买方期货公司会员将标准仓单分配给买方客户。
实物交割完成后,买方要是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交割仓库内,实物交割月份的下一月份的15日之前,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还需出具的质量鉴定结论,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