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从仓库出库时,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向货主出具由指定交割仓库检验的水分实测结果,并出示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
指定交割仓库按照水分实测结果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交割质量标准(F/DCE J001-2021)》规定,折算成出库重量后足量发货。
在出库后的15日内双方对焦炭质量无异议的,依据仓单注册时的质量检验报告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一方或双方对焦炭质量有异议的,以此样品检验结果作为与客户结算质量升贴水的依据。
焦炭期货交割入库要怎么做?
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