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能源交易所发布的公告可知,低硫燃料油期货的标准仓单有效期有两种不同的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每年11月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之前生成的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其有效期限为生成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
2、每年11月1日(含当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之后生成的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其有效期限为生成之日起至下一年度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转作现货。
低硫燃料油保税标准仓单交割货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合约交割货款=(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升贴水)×交割数量
期转现交割货款=(期转现保税交割结算价+交割升贴水)×交割数量
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发票要求和管理由能源中心另行公布,发票流转流程按照本细则第二章的规定执行。
期转现使用标准仓单并通过能源中心结算的,交易保证金按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相应的交割月份合约的结算价计算,货款和标准仓单的交付由买方和卖方于申请日下一交易日通过能源中心办理,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