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期合约是一种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所以掉期合约又可被称为“互换合约”。但是掉期合约一般都是非标准化的,所以不能像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那样上市交易。
但更为准确地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的合约。
一般来说,掉期合约可以分为商品、利率、货币两种掉期合约。其中掉期合约中规定的交换货币是同种货币,则为利率掉期;是异种货币,则为货币掉期。
商品掉期合约:指把所有同一种商品或商品指数相关的收益同与另一种商品或商品指数进行收益互换的协议。
利率掉期合约:互换双方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不交换名义本金,双方按合约规定,一方定期向另一方支付名义本金的固定利息,而后者则定期向前者支付名义本金的浮动利息。
货币掉期合约: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的协议。
所以交换的具体对象可以是不同种类的货币、债券,也可以是不同种类的利率、汇率、价格指数等。一般情况下,它是交易双方(有时也有两个以上的交易者参加同一笔互换合约的情况)根据市场行情,约定支付率(汇率、利率等),以确定的本金额为依据相互为对方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