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锌期货交易日最多能留800手,因为交易所将沪锌期货的限仓数额规定为800手。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有多个交易编码的,各交易编码上所有期货合约持仓头寸的合计数,不得超出交易所关于客户期货合约持仓限额的规定。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各会员、各客户在每个会员处锌期货合约的投机持仓应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天);进入交割月后,锌期货合约投机持仓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新开、平仓也应当是5手的整倍数。
持仓限额实行以下基本制度:
1、根据不同期货品种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
2、某一月份期货合约在其交易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适用不同的持仓限额,进入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从严控制;
3、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比例限仓和数额限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