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期货合约的交割手续费收取标准是最低1元/吨。这项费用是用于弥补交易所在交割仓库、仓单流程等方面的管理成本,为了降低交割成本,促进期现市场紧密结合。
焦煤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交割单位为6000吨,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需要注意,焦煤期货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将不允许进行交割:
1、个人客户持仓不允许交割、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不允许交割。进入交割月前,个人客户应当将其持仓自行平仓。
2、最后交易日闭市前,客户应当将其持仓调整为交割单位整数倍。自交割月第一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所对个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予以强制平仓。
3、最后交易日闭市后,不允许交割的持仓仍未能平仓的,由交易所按照“不允许交割持仓优先,含有时间最短持仓的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优先”原则,选择对手方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交割结算价,并对客户持有的不允许交割持仓部分处以按交割结算价计算合约价值20%的罚款,该款项支付给对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