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煤期货交割品质量要求如下:
1、水分M≤8.0%,如果水分大于8.0%,按照超出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扣重(例如,实测水分为9.32%,扣重1.3%);
2、试验焦炉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CSR)>50% ;
3、镜质体随机反射率标准差(S)<0.13。
在质量指标体系的设计上面,它是以现货贸易指标体系来作为基础,增加混煤检验和结焦性检验指标,打消了买方对货物质量的一些疑虑。
在指标数值的设置上面,根据我国境内很多焦煤呈现高灰高硫的特点,放宽灰分和硫分的下限,使得70%以上的国产焦煤都能符合标准品的交割标准要求。
另外,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车船号、品种、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合理安排接收商品入库。
焦煤期货交割商品入库的时候,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
货主应当在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通知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收到货主入库通知后,将以上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并在委托质检协议中列明。